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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应该对动画进行分级
2021-06-11 14:38           来源: 来源出处:动漫产业信息和研究:宋磊 【字体:   打印

我们是否应该对动画进行分级

每到六一儿童节,关于动画要不要分级的讨论就会出现,说明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都非常关心。

近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动画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消费调研报告”,在被调查的21部动画片中,共梳理出1465个问题点。江苏消费网舆情监测中心数据发现,2020年江苏有关动画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成长安全的舆情共计17877条,其中敏感(负面)舆情4711条,占总量的26.4%。报告再次提出了对动画进行分级的呼吁和建议。调查显示,对于动画分级制度的出台,562位家长表示非常支持,占比54.8%389位家长表示比较支持,占比37.9%

动画片要不要分级呢,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首先我想说,分级本身不是目的,分级背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才是目的。如果不通过分级,也能实现比较好的节目分类管理,达到未成年人保护的目的,那么就没有必要非得分级。

为什么很多人呼吁实施分级制度呢?主要是看到国际上的有效做法,希望能够借鉴。对文化内容产品实施分级管理是一种国际惯例。建立分级制度,一方面有利于该国在国内文化市场对少年儿童进行保护,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其产品与国际市场相对接,制作出更符合国际需求、能走到海外的儿童动画作品。目前,能替代分级制的未成年人保护市场化机制都还不太成熟,因此分级制从长远看仍是大势所趋。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建立分级制度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一是它的政策成本比较大。政府要围绕这个新的分类管理制度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与分级相关的硬软件升级,知识普及等等,都需要巨大投入。二是它的执行效果取决于中国观众文化素质的整体水平。家长呼吁分级的比较多,但是有几个家长真正知道什么是分级,分成几级,怎样指导孩子认知分级?从企业层面看,是否了解不同级别作品的特征,是否具备创作各种级别作品的能力?恐怕很难。很有可能政府推动了,但是社会的认知跟不上,创作的意识跟不上,这样也不会有很好的执行效果。

所以,对分级制度还是要循序渐进。先普及分级分类知识,在没有分级的情况下先鼓励和指导企业分类创作,观众分类观看。待社会认知整体达到分级制度的要求,企业创作能力达到分级所需的水平,再全面铺开,或许效果会更好。

20213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中,就有专门有未成年人保护的条款。征求意见稿指出,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通过设立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未成年人专门时段、未成年人节目专区、未成年人模式等措施,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专员、未成年人节目评估委员会等机制,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广播电视节目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提示并合理安排播放时间、版面。

应该看到,这个条款虽然没有明确叫“分级”,但实际上已经在开展针对未成年人节目的分类管理。

注:本消息来自“动漫产业信息和研究”宋磊原创发布消息,想了解更多动漫研究的读者可关注其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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